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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使用传真机传文件(传真传文件怎么操作)

怎样使用传真机传文件(传真传文件怎么操作)

更新时间:2021-12-11 16:24:38

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的收发制度

一、 涉密文件、 资料的收发应由保密员负责。因特殊情况, 保密员不在单位时, 由分管办公室领导指定专人负责。

二、 涉密文件、 资料的收发应采用保密部门统一印制的收(发) 文登记簿进行登记, 以规范管理。登记的项目一般包括收(发) 文时间、 收(发) 文单位、 文件字号、 文件标题、 秘密等级、 文件份数、 收(发) 文编号(即按年度编排顺序号) 等。各项登记均应准确, 无误。

三、 收发涉密文件、 资料, 必须履行签收手续, 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

四、 接收涉密文件、 资料的程序如下:

(一) 首先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 并将件数、 发送编号、密级、 收件单位与送件单位的《投递回执清单》 进行认真对照, 核实无误后, 在回执清单上签上姓名、 日期和加盖文件收发专用印章, 证明已经收到。

(二) 签收后即打开包装, 检查是否存在错发或数量不对等现象。如发现问题, 要及时向发出单位查询, 防止漏失。如无差错, 应随即在收文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并在文件、 资料的首页上贴好局文件批办单, 并填上收文编号和日期。

五、 对外发出涉密文件、 资料, 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发放, 不得擅自扩大范围。程序如下:

(一) 按照确定的发放范围, 在发文登记簿上按对应的栏目要求进行登记。

(二) 在信封面左上方标志好秘密等级及发文编号, 并准确书写收件单位的地址和名称。

(三) 核点数量并进行封装。如果在同一信封内装几份或几个不同内容的秘密文件时, 要在发文登记簿上记录清楚,信封面上要标明其中的最高密级。

(四) 秘密文件发出前, 要认真清点核对, 确保收件单位、发文编号、 密级准确。

(五) 国家秘密文件传递必须通过机要通道送达, 不准通过普通邮政邮寄, 不准在无保密接口的传真机上传递。

(六) 由单位通信员或保密员按发放范围发放。

文件的清退、 销毁制度

要建立定期的文件清理制度, 定期做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清退和销毁文件, 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文件销毁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文件。

(1) 地方党委、 政府及上级工商部门及下发的文件清退,认真核对应清退的文件, 按时、 如数将清退的文件及时送还并办理清退、 注销手续。

(2) 机要件的清退, 按照机要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所有上级文件需要归档的, 根据有关归档要求, 要定期清理归档, 并做好归档手续。

(4) 对不需要归档的其他文件、 资料及内部刊物, 应按县委保密办的规定进行清退、 销毁。

(5) 文件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 离职时, 应先办理文件的移交手续, 清退所持的全部文件, 方可办理调动、 离职手续。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带走文件或私自销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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