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路边停车不交费,会处以200元的罚款,性质严重的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十一条停车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违反前款规定,由区停车管理部门进行催缴,并处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的停车监督、管理人员,以及受委托专业化停车企业人员应当协助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维护道路停车秩序,劝阻、告知道路停车违法行为
北京路边停车不交费,会处以200元的罚款,性质严重的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四十一条停车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违反前款规定,由区停车管理部门进行催缴,并处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的停车监督、管理人员,以及受委托专业化停车企业人员应当协助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维护道路停车秩序,劝阻、告知道路停车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