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转车辆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要避让右侧车辆。
新交法规定的是如果发生事故的时候,在十字路口支道的一方车辆没有让具有优先通行标志的主路车辆先行的,则这方是负全责的。如果十字路口的两条交叉路都没有明显的红绿信号灯,没有明显的道路标示标明哪条是主线,哪条是支线,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两车的交通事故,则规定的是让右方车道车辆先行,如果没有让右方车辆先行的那一方负全责。简单的说就是:在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是看这两条路是否有主干道之分,如果有主干道的标志,就应该让主干道车先行,没有让主干道车辆先行的一方应该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