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可以根据很多不同的因素进行分类,如使用范围、车辆用途、乘客数量、传动方式以及燃料类型。
按使用范围来分,车辆可分为城市车、越野车、跑车和商用车等;按车辆用途来分,可分为货车、客车、教练车等;按乘客数量来分,可分为轿车、面包车、SUV、MPV等;按传动方式来分,可分为前驱、后驱、四驱等;按燃料类型来分,可分为汽油车、柴油车、混合动力车、电动车等。各种类型车辆在不同的场合和用途中都有它们独特的优势和适应性。
机动车的种类大致可以分为这六类:乘用车、卡车、有轨电车、摩托车、拖车和半挂车。
下面是分类的详细介绍:
1.大型汽车:指总质量4.500kg以上,车长6m以上,或载客20人以上的各类汽车。
2.小型汽车:是指总质量小于4.500千克(含4.500千克)、长度小于6米或者载客20人以下的汽车。
3.专用车辆:指具有特殊设备和特殊用途的车辆,包括扫地车、仪表车、邮政车、汽车货车等。
4.特种车辆:指具有特殊用途的应急车辆,包括消防车、救护车、工程车、警车、交通事故调查车等。
5.有轨电车:指由电机驱动,装有集电杆,在轨道上行驶的车辆。
6.电车是指由电机驱动,装有集电杆,装有轮胎或车轮的车辆。
7.电瓶车:指由电机驱动,以电池为动力的车辆。
8.三轮摩托车:总质量小于750千克的三轮机动车。
9.独轮摩托车:是指发动机气体工作容积大于等于50毫升,最高设计速度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轮机动车。
10.轻便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小于等于50毫升,可供单人使用,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轮机动车。
11、四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超过28千瓦、载重不超过1.500公斤、最高设计速度小于等于50公里/小时的四轮机动车。
12.三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超过9000万,载重不超过500公斤,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40公里/小时的三轮机动车。
13.大型转向轮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14.7千瓦(20马力)以上的转向轮式拖拉机。
14.小型转向轮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小于14.7千瓦的转向轮拖拉机。
15.手扶拖拉机:指用手操纵的轮式拖拉机。
16.轮式自行专用机械:指设计行驶速度大于10km/h,装有充气轮胎,能自行在道路上行驶的专用机械。
17.全挂车:指没有动力,独立承载负荷,由其他车辆驱动的车辆。
18.半挂车:指本身没有动力,与主车一起运载,由主车驱动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