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营运9座以下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最初的6年内每2年审验1次,之后为1年1审,使用年限超过15年后,每半年审验1次,能通过审验即可无限延期;
2.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
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1.非营运9座以下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最初的6年内每2年审验1次,之后为1年1审,使用年限超过15年后,每半年审验1次,能通过审验即可无限延期;
2.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
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