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驾驶证审核,或申请延期,在三年内审核。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
可以委托别人代办。 只要有行驶证和当年的交强险保单就可以,但代理人要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驾驶证。 审车流程如下: 1、携带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当年在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把车辆开到车管所或者机动车检测站。
(别人代理的,代理人要带驾驶证和身份证) 2、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年审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