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让行的规定有下列:
(一)交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又或者是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二)应当礼让特殊车辆,包括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
(三)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避让盲人。还有要礼让需要超车的车辆。
(四)在施工道路、山路、上下坡路等条件不太好的路段的让行规则:下坡让上坡,山路内侧让外侧。
(五)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
(六)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