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5日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自登记之日起算,有效期届满后自动注销,仍需继续使用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延用,延用期2年。每辆电动自行车可以申请延期两次。
自2019年4月15日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自登记之日起算,有效期届满后自动注销,仍需继续使用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延用,延用期2年。每辆电动自行车可以申请延期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