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国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在上海,汽车报废后的牌照保留期限为2年。在这个保留期限内,车主可以选择将牌照保留下来,以备将来购买新车时使用。
如果您的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如过度老化、严重损坏等),您可以选择将车辆报废,并向相关机构申请办理报废手续。在办理报废手续后,您可以选择是否保留车牌,如果选择保留车牌,则在报废后的2年内,您可以凭借原车牌进行新车上牌。如果2年内没有购买新车并使用原车牌,保留的车牌将自动作废。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请在办理报废手续时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操作指引。
车子报废后其车牌在原车辆使用一年以上的,可以保留两年,即在一年内可以使用原号牌来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