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处罚如下:
(一)闯红灯:
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罚款50元。
非机动车不按照其他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20元。
(二)超速行驶:
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罚款20元。
(三)逆向行驶: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
(四)违法载人: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的,罚款20元。
(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罚款20元。
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罚款50元。
(六)不佩戴头盔: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首次处罚的),罚款20元。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驾驶未悬挂号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已登记的),罚款20元。
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
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