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类车: 7座(含7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
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1。
2、二类车: 8座至19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
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2。
3、三类: 20座至39座客车、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
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3。
4、四类: 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
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4。
5、五类: 15吨以上货车。
按照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划分,1-9座的小车属于1类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