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已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原车辆所有人和现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转移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车辆所有人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现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原车主身份证明;车辆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材料;车辆原行驶证和号牌。

根据《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已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原车辆所有人和现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转移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车辆所有人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现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原车主身份证明;车辆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材料;车辆原行驶证和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