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4月10日,在中国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再推10项改革举措,其中针对摩托车年检有了新的规定。内容如下:
“为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
“摩托车2019年6月1日起全国通检、6年内免检”的措施。现在,有关此两项措施的最新解读来了。
对申请人在摩托车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办理检验的,不再出具、审核异地检验委托书。
对之前已办理委托书尚未检验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不再审核收存。
对6年内免检摩托车,允许跨省(区、市)异地申领检验标志。
明确免检时间
免检时间,主要有3种情形:
2017年6月1日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3次政策;
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
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2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
登记日期在2014年5月31日之前的,仍按照原规定到检验机构检验,每年检验1次,已达到逾期未检状态的摩托车,适用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