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公共车位被占用的问题,主要由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来管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此,物业公司有权要求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业主停止占用,并对造成公共部位损坏的,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如果公共车位被占用的情况严重影响到其他业主的停车需求,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投诉,如拨打 12345 市长热线或登录当地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小区公共停车位的正常使用。
此外,对于小区内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业主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来协商解决,共同维护小区公共利益。在实际操作中,物业公司和相关部门应加强管理,确保公共停车位得到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