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交通部门规定,四车道通行速度是: (从左到右) 第一条车道:100-120公里/小时(一般为小客车专用); 第二条车道:80-100公里/小时; 第三条车道:60-100公里/小时; 第四条车道:紧急行车道。 有的高速公路另有规定,以路面标定为准。
根据国家交通部门规定,四车道通行速度是: (从左到右) 第一条车道:100-120公里/小时(一般为小客车专用); 第二条车道:80-100公里/小时; 第三条车道:60-100公里/小时; 第四条车道:紧急行车道。 有的高速公路另有规定,以路面标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