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配备相关规定包括:车辆品质、安全设备、环保设备、车辆标识、车辆保险等方面的规定。《公务用车配置标准》是我国政府规定的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要求公务用车的车身、发动机、变速器、悬挂、制动等部件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要求公务用车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气囊、ABS等安全设备,以确保行车安全。
3. 要求公务用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配备符合要求的排放控制设备。
4. 要求公务用车必须在车身上标明“公务用车”字样,并配备公务用车标识。
5. 要求公务用车必须购买符合要求的车辆保险,以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得到有效的保障。
还规定了公务用车的车型、车辆数量、使用年限等方面的要求。
公务车用车的配备标准
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