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扣分标准如下:
1.无摩托车驾驶证上路行驶的,处2000元(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罚款,拘留15日;
2.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的,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没收摩托车;
3.拼装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没收摩托车;
4.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元罚款,扣12分;
5.故意遮挡、污损摩托车号牌的,罚款200元,扣12分;
6.摩托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罚款100元,扣6分;
7.驾驶摩托车进入禁行路段的,罚款100元,扣3分;
8.驾驶载人摩托车通过禁行区域的,罚款100元,扣3分;
9.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扣2分;
10.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以200元罚款;
11.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50元罚款;
12.用摩托车牵引车辆,或者辅助非机动车行驶的,处100元罚款;
摩托车科目三考试专项评判扣分标准:
起步1、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0分);2、启动发动机时未捏紧离合(扣100分)。
起步靠边线超过30cm,
加减挡位操作,
变更车道,
靠边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