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新增了7项消防行政处罚,其中提到: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新增了7项消防行政处罚,其中提到: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