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乘用车过户需要满足以下规定:
首先,车主必须持有车辆的完整所有权证和车辆行驶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过户手续;
其次,过户需要在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进行,需要提供车辆的原始购车发票、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并缴纳过户费用;
最后,过户完成后必须及时将新的所有权证和行驶证更新至车辆上,否则可能会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和交通安全。
小型乘用车过户的规定有:
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副表。
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车辆过户不能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达到报废年限的(如车况较好,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可以过户,但不准转籍);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