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司法部的规定是200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当年的司法考试,也就是说报名时候上大三,考试的时候上大四的在校生才可以参加考试。
如果你符合这个条件就可以了。
换句话说,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2009年的司法考试。
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2010年司法考试,以此类推。
这个大三或者大四指的是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在校生。
如果是在读研究生或者博士生,因为已经获得本科学历了,所以具有报名资格了。
2008年司法部的规定是200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当年的司法考试,也就是说报名时候上大三,考试的时候上大四的在校生才可以参加考试。
如果你符合这个条件就可以了。
换句话说,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2009年的司法考试。
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2010年司法考试,以此类推。
这个大三或者大四指的是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在校生。
如果是在读研究生或者博士生,因为已经获得本科学历了,所以具有报名资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