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联合印发《关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21年2月8日前按规定的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发放到位,让困难群众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联合印发《关于对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冬季一次性取暖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21年2月8日前按规定的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发放到位,让困难群众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