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监察御史隶属于都察院,最高长官为都察御史,正二品,明朝大九卿之一,但普通的御史官职并不高,是正七品官,但权力范围却空前大,不论是国家大事,例如打仗、科举、教育,还是小事,如皇帝娶媳妇,太子出阁之类,监察御史都可以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