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气体闪点为28度以下的可燃物质为易燃易爆物,闪点(表示可燃液体性质指标之一)低于28.1°C的为一级易燃液体,极易燃烧和挥发,如汽油等;闪点为28.1~45°C的为二级易燃液体,容易燃烧和挥发,如煤油、松节油等。
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品名表》中列举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超过半数是易燃气体,易燃气体的主要危险特性就是易燃易爆,处于燃烧浓度范围之内的易燃气体,遇着火源都能着火或爆炸,有的甚至只需极微小能量就可燃爆。
根据联合国对危险品生产,运输,储存方法规定对易燃物品分为三类,闪点低于28度为一级易燃物品,闪点在28-60度的为二级易燃物品.闪点在60度以上为三级易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