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执行后在6个月以内结案。
根据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呈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