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时段:11:00—17:00,20:00—22: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提高0.10元/千瓦时;
低谷时段:00:00—08: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降低0.18元/千瓦时;平段:08:00—11:00、17:00—20:00、22:00—24:00,平段电价为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 具体为:第一档电量为0至180度,电价为0.57元/度;第二档电量为181至400度,比第一档提高0.05元。
高峰时段:11:00—17:00,20:00—22: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提高0.10元/千瓦时;
低谷时段:00:00—08: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降低0.18元/千瓦时;平段:08:00—11:00、17:00—20:00、22:00—24:00,平段电价为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 具体为:第一档电量为0至180度,电价为0.57元/度;第二档电量为181至400度,比第一档提高0.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