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深圳市户籍且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次调整后,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津贴从100元提至200元;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津贴从200元提至30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津贴从300元提至5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津贴从500元提至1000元。
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深圳市户籍且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次调整后,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津贴从100元提至200元;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津贴从200元提至300元;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津贴从300元提至5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津贴从500元提至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