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即中央纪委的前身。
党的五大于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在武汉召开。此次会议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建立了较为严密的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建立了党的监察检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