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购票后,可根据行程变化,重新选择新的目的地,在车票预售期内变更到站及乘车日期、车次、席位。具体规定如下:
(1)在原车票开车前48小时以上,旅客可任意选择有余票的列车。已取得纸质车票的,可在车站指定售票窗口办理;未换取纸质车票的,也可在12306网站办理。
(2)办理“变更到站”不收取手续费。
(3)“变更到站”只办理一次。已经办理“变更到站”的车票,不再办理改签。对已改签车票、团体票及通票暂不提供此项服务。
(4)办理“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5)办理“车票改签”时(即到站不变),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同样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