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的桌椅属于低值易耗品,新的会计准则规定,低值易耗品通过“周转材料”进行核算,分录为:购入时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桌椅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领用时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桌椅(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桌椅(在库) 摊销时借:管理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桌椅(摊销 )结转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桌椅(摊销 )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桌椅(在用)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主要有以下4种:
1.一次转销法,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2.分期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3.分次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摊入成本、费用。
4.定额摊销法,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和预算定额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确认本期摊入成本、费用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