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有啊。
第一种,只谈自己的事。拿到有利的证据,最好是房产公司害怕的把柄,利益交换,会得到很多利益。
第二种,代表业主谈。这种会有好处,但是尽量不要去做,因为业主内部不是铁板一块,很容易出现吃力不讨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