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形式逻辑中,周延和不周延是判断主项或谓项是否全部被表述的概念。如果一个判断中的主项或谓项涉及到了其所指称的全部对象,那么我们就说该判断使得该词项是周延的。相反,如果一个判断中的主项或谓项只涉及到了其部分对象,我们就称这个判断使得该词项是不周延的。
以具体的例子来说,如果我们做出“人都是有心脏的”这样的全称命题,那么“人”这个概念就是周延的,因为该概念指称了它的所有外延——所有的人都有心脏。然而,如果在句子“有的人是很善良的”中,“人”这个概念只指称了一部分的人,那么它在这个判断中就是不周延的。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能仅凭个别的具体判断的主项外延与谓项外延的关系来决定主项或谓项是否为周延或不周延。这是因为逻辑学主要研究的是判断形式的普遍必然性规律。
如果在一个命题中,它的主项(谓项)的全部外延被作了断定,那么,这个命题的主项(谓项)就是周延的。
如果在一个命题中,没有对它的主项(谓项)的全部外延作出断定,那么,这个命题的主项(谓项)就是不周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