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铺转让合同
立合同书人(以下简称甲方)
接收人(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条件如下:
一、转让标的
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路号的店铺,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本店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1、店铺全部器具,存货作价人民币万元。器具及存货另列清册并分别标明价格。
2、上列器具,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付现金。
3、甲方应收未收款约计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唯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的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
三、付款办法
于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万元;其余款于点交完讫之日一次付清。
四、点交日期及地点
双方订定年月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餐饮店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1、本店清点移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的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清点移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2、店铺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雷同。甲方应协同乙方办理店铺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3、店铺现承租坐落市路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年,与乙方另行换立足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违约处罚
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是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是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他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合同书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回答如下:饭店转让合同应包含以下要素:
1. 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信息。
2. 转让标的的详细描述:包括饭店的名称、地址、面积、设备设施、经营范围、营业额等信息。
3. 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明确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4. 过户手续和费用:规定过户手续和费用由谁承担,具体流程和时间,如何办理等。
5. 保证事项和责任:包括卖方对经营范围、设备设施、营业额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保证,以及转让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和责任承担等。
6. 违约责任和解决方式:规定双方违约的后果和责任承担方式,如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等。
7. 合同生效和终止:规定合同生效的时间和条件,以及终止合同的情形和方式。
以上是饭店转让合同应包含的主要要素,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为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合同内容达成共识的前提下,明确约定各项条款,合法合理、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