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中国驰名商标”于1991年9月20日产生。这次活动由法制日报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举办。这批“驰名商标”共10件,分别是:茅台(酒)、凤凰(自行车)、青岛(啤酒)、琴岛-利勃海尔(电冰箱)、中华(香烟)、北极星(钟表)、永久(自行车)、霞飞(化妆品)、五粮液(酒)、泸州(酒)。
首批“中国驰名商标”于1991年9月20日产生。这次活动由法制日报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举办。这批“驰名商标”共10件,分别是:茅台(酒)、凤凰(自行车)、青岛(啤酒)、琴岛-利勃海尔(电冰箱)、中华(香烟)、北极星(钟表)、永久(自行车)、霞飞(化妆品)、五粮液(酒)、泸州(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