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只能做除数,不能做被除数。所以任何数除以零等于任何数是错误的。任何数除以一等于任何数是正确的。除法是四则运算之一。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叫做除法。一个数连续除以几个数,等于这个数除以那几个数的乘积,就是除法的性质。有时可以根据除法的性质来进行简便运算。0是负一与一之间的整数。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0不是质数。0是偶数。在数论中,0属于自然数,0没有倒数;在集合论和计算机科学中,0属于自然数。0在整数、实数和其他的代数结构中都有着单位元这个很重要的性质。
我们对于本问题,只在实数范围内讨论。所谓任何数,就是涵盖了全体实数。对于任何数除以任何数,意即取任意两实数,作除数或被除数,取商。这里我们必须界定一下,就是排除0作为除数的情况,因为任何实数被0除无意义。
任意两数,a、b,有如下一些情形:|a|>|b|、|a|<|b|、|a|=|b|。以下分别讨论之。
1.|a|>|b|情形,a/b:对于商c,有|c|>1;
2.|a|<|b|情形,a/b,对于商c,有|c|<1;
3.|a|=|b|情形,a/b,对于商c,有|c|=1。
我们注意到,还有b/a的情形没有讨论?实际上,讨论结论与上述三种情况是重叠的,故,应予以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