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苏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吴中区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2年5月1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