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税法规定,父母年满60周岁的子女可以申请专项扣除。具体从哪个月开始算,是根据父母年龄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的。如果父母年满60岁的生日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子女可以在当年7月1日开始申请专项扣除;如果父母年满60岁的生日在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子女可以在次年的1月1日开始申请专项扣除。这样安排是为了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专项扣除父母年满60从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开始算。即只要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就可以开始扣除。被赡养人包括父母,但不包括岳父母或公婆。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但如果是非独生子女,则需要与其他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每月最高的扣除额度不超过1000元。
这种扣除不要求父母双方必须年满60周岁,也不需要等待另一方年满60周岁再行扣除,只要一方年满60周岁就可以全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