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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检察官制度(韩国检察官制度改革的现状)

韩国的检察官制度(韩国检察官制度改革的现状)

更新时间:2025-04-16 05:30:48

韩国的检察官制度

韩国是个三权分离的政治结构,政权主要由行政院,立法院和法院三部分组成。而检查官隶属于行政院中的法务部 ,以法务部外厅的方式出现。

在韩国检查官享有很高的独立性,司法部长名义上享有最高的权力,但是其权力也只是体现在行手段上,而在具体的侦察,办理案件方面无权干涉检查官。

在韩国检察官有以下职权:

1.犯罪侦查和提起公诉及为其维持的必要事项;

2.行使对犯罪侦查的司法警察官吏的指挥和监督;

3.为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向法院提出请求;

4.对裁判执行的指挥和监督;

5.履行将国家作为当事人或参与人的民事诉讼、诉讼以及行使对该执行的指挥和监督;

6.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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