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上的;
3、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的;
3、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2、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等情形,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