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厅。
1913年1月28日,按照“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将讷河厅改为讷河县。
1992年9月2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讷河县,设立讷河市(县级),改由省直辖,省政府确定由齐齐哈尔市代管。
讷河,是讷谟尔河的简称。讷河市,讷河市最早是个驿站,称为“博尔多站”。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由齐齐哈尔城至黑龙江城的驿道上设“博尔多站”。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以嫩江为界,分设东、西两路布特哈总管,东路布特哈总管衙署驻博尔多站
宣统二年(1910年),裁撤东布特哈总管,改设讷河直隶厅,驻博尔多城,成为厅署驻地。
1913年设置讷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