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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怎么把学籍转回户籍地(初三转学到户籍所在地的最新政策)

初三怎么把学籍转回户籍地(初三转学到户籍所在地的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5-04-25 22:18:22

初三怎么把学籍转回户籍地

目前的转学基本流程如下:

(1)首先(前提):取得转入学校“转入接收证”,但不同地区学校“入学条件”可能不同。

(2)先回原校办理转学手续,调转学籍(转学申请表填写、盖章,涉及“两校”“两局”四个单位部门;由于转学申请表出自原校,故先将原校及其教育部门的章盖好而后盖转入学校及其教育部门的章)。

(3)盖完章后转入学校发起学籍异动、最后等待审核(各校均有相关管理人员操作)

办理完转学手续,您即可完成转学。

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2、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3、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

4、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只需要到接收学校开具证明,由所在学校到教育局基教科备案即可;跨省或区市转学,需要持有加盖接收学校所在区市教育局基教科公章的学校的证明到转出学校开具转出证明,并加盖转出学校所在区市基教科公章,并将学生的电子注册学籍档案传至新转入的学校所在区市基教科,确认收到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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