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看护人员主要是看护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相关工作。公安看护队主要负责有关监察留置场所留置对象的安全看护。
纪委陪护是纪委在办理特定案件中安排的看护、看守案件中相关嫌疑人工作人员。
纪委在办案中的嫌疑人陪护有着严格的工作制度:
一、陪护人员要服从纪委领导和办案组长的统一安排,随喊随到。
二、实行陪护轮班制。明确一名陪护组长、固定4—6名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对谈话对象实行轮流坐班、定点陪护,密切注意其身心及行为状况。
三、实行“四严禁一妥善”制度。严禁陪护人员在工作期间喝酒、打牌、串岗和擅离;严禁探听其他陪护点的情况;严禁擅自带离谈话对象;严禁泄露案情。陪护人员妥善保管通讯工具和办案房间钥匙。
四、做好陪护对象情况报告。陪护值班人员要保证谈话对象时刻在视线内,观察其各种异常情况,做好值班饮食和因病就医服药情况的详细记录。发现问题时报告有关领导。
五、严格责任追究。陪护组长为工作主要责任人,陪护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违反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检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党政处分;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纪检看护人员主要从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看护工作。协助主席团制定学生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配合协助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并进行监督和督促,工作轻松,看守那些贪污嫌疑人的工作。
纪检看护人员的主要工作
对班级平时的课堂情况,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上报学校。对学院学生寝室进行例行检查,对寝室的生活安全,违规电器检查。不定期分配有关人员到寝室进行抽查,检查是否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现象。
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学校的正常秩序。配合学院,学生会等组织的各项活动,记录出勤情况,维持会场秩序等,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制定完善的考勤制度,及时把缺勤,迟到名单汇报给分团委老师,并及时做出纪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