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规定,标准如下: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一、注:
1、项目人员配置数=项目面积÷R1+(50000-项目面积)÷10000×R2
2、所得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
3、入住、装修期可在定编基础上上浮 15%;
4、商务楼及单体楼可上浮 50%(30000M2 以下);
5、容积率在 3.0 以下可适当上浮 5%;
6、确有必要增加由各小区报告公司根据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7、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可参照中物协规定。
二、管理人员配置
1、主任 1 人(20 万平米以上设主任助理)
2、客服主管 1 人(8 万平米以上)
3、保安队长 1 人
4、维修主管 1 人(小区业主在 800 户以上,50000平米 以上写字楼)
三、其他人员配置
1、客户助理:按每人 300 户业主计,超过 300 不足 600 按每增加 100 以上增加 1 人, 以此类推;
2、维修人员:80000平米 以下设 3 人(含班长),8 万——10 万设 4 人(设主管);10 万以上每增加 3 万 平米 增加 1 人;
3、保洁人员:每 10000平米 配置 1 人,设班长 1 人,商务楼每 5000平米 配置 1 人;
4、绿化人员:按建筑面积 8 万平米(或 800 户业败悄主)配置 1 人,20 万平米——30 万 平米 设班长 1 人,30 万平米以上设主管 1 人,容积率小于 3.5 以下可增加设 1 人;
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小区物业人员配置的国家标准,但是《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中对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人员配置提出了要求。根据该条例,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服务项目和服务面积,合理配置专业人才,保障服务质量。
一般情况下,小区物业人员配置可以包括以下职位:
1. 物业服务经理:负责小区物业服务的实际管理工作。
2. 物业管理专员:协助物业服务经理,具体负责物业服务的各项管理细节工作。
3. 收费员:负责物业费和其他费用的收缴和管理。
4. 安保人员:负责小区内安全保卫工作。
5. 清洁人员:负责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
6. 技工人员:负责小区内的维修和保养等工作。
以上人员数量和比例,应视小区面积、业主数量和具体情况而定,以保证服务质量和小区管理水平的提高。在配置人员的时候,还应考虑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以便更好地服务小区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