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慢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按60%的比例进行报销,年度累计报销限额3000元。高血压用药年度报销限额为400元左右,糖尿病用药年度报销限额为800元左右,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用药年度报销限额为12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