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对全国煤矿⽣产能⼒的核定结果,截⽌2006年底,全国共有煤矿16465处。在现有的正常⽣产煤矿中,根据不同的分类⽅法可以分为:
1)按照⽣产能⼒分类,可分为⼤型煤矿(年⽣产能⼒≥120万吨)、中型煤矿(年⽣产能⼒在30~120万吨)以及⼩型煤矿(年⽣产能⼒≤30万吨)。
2)按照开采⽅式划分,可以分为露天开采和地下煤矿。
3)按照经济类型划分,可以分为国有及国有控股、集体及股份合作以及个体煤矿,
4)按照煤种划分,可以分为烟煤,包括焦煤;⽆烟煤和褐煤煤矿。
【国有重点煤矿】是指在原来计划经济条件下,由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统一安排煤炭生产运输和销售的煤矿,以及之后所兼并的一些煤矿。
【地方重点煤矿】是指由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统一安排煤炭生产运输和销售的煤矿,以及之后所兼并的一些煤矿。
【乡镇煤矿】 是指煤炭市场化之后新开发的一些属于乡镇集体所有或个人所有的煤矿。
从以上可以看出,我国小煤矿数量偏多,而核定生产能力所占比重却较小,导致产业集中度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