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拒赔通知一般3天内下达。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当保险公司决定拒绝理赔时,应当及时通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并说明拒赔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齐全的保险赔偿申请资料后15日内作出是否承认保险事故的认定,并通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果保险公司在15日内未作出认定的,视为认定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保险公司认为无法承担赔偿责任,应当在通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后的5日内书面通知,并说明拒赔的事实和理由。如果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拒赔决定有异议,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有关法律规定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核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