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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捡察院关于营商环境的规定(河北营商环境举报中心官方网入口)

河北省捡察院关于营商环境的规定(河北营商环境举报中心官方网入口)

更新时间:2025-04-30 12:48:20

河北省捡察院关于营商环境的规定

1. 河北省捡察院制定了关于营商环境的规定。
2. 营商环境是指一个区域内的政策、法律、制度等,对企业和市场的运转所产生的影响。
而河北省检察院制定规定的目的,则是为了改善河北省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民生改善等。
3. 根据这个规定,河北省检察院要求在涉企案件中,实行公正、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同时加强对涉企刑事案件的研判、侦查和办理工作,对于恶劣的营商环境问题坚决予以打击,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权力行使,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主要包括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

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办事、公开公正、诚实守信、优化服务、廉洁高效和权责一致的原则,构建良好的人文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化技术手段,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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