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2022年1月1日零时起,暂定实行10年禁捕,涉及除渝中区以外的区县所有河流(不包括河流形成、流经的水库)。长江干流安徽段及华阳河、水阳江、皖河、青弋江、漳河、滁河干流、菜子湖(包括长河)、巢湖(包括裕溪河)水域等8个重要支流禁止生产性捕捞。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最迟自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安徽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2022年1月1日零时起,暂定实行10年禁捕,涉及除渝中区以外的区县所有河流(不包括河流形成、流经的水库)。长江干流安徽段及华阳河、水阳江、皖河、青弋江、漳河、滁河干流、菜子湖(包括长河)、巢湖(包括裕溪河)水域等8个重要支流禁止生产性捕捞。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最迟自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