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的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一项转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改革开放,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称“大包干”,是由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同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主要生产资料仍归集体所有,分配方面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生产经营活动中集体和家庭有分有合。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的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一项转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改革开放,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称“大包干”,是由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同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主要生产资料仍归集体所有,分配方面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生产经营活动中集体和家庭有分有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