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评估参与的条件如下:
1.学校只需有一个及之上二级学科具备博士研究生或研究生学位授予权(即具备硕士研究生塑造和学士学位授于资质),均可申请报名参加该一级学科的评估。
2.第一轮评估于2002-2004年分3次开展(每一次评估一部分学科),现有229个企业的1366个学科申请参评。第二轮评估于2006-2008年分2次开展,现有331个学校的2369个学科申请参评。
学位中心坚持“自愿申请参加,免收参评费用”的原则开展学科评估工作。各单位只要有一个及以上二级学科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即具有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资格),均可申请参加该一级学科的评估。
第三轮评估按“新学科目录”进行,要求“拆分学科”(如原“历史学”、“建筑学”)相关学科必须同时申请参评,以客观反映学科拆分后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