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将学籍从外地转回户籍地。
办理程序: 1、本校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须在5月12日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填写《2018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回户籍区报考考生申请表》,过期不予办理。
2.学校初审上报,对申请回户籍报考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后,于5月16日将申请表汇总,报中招办。
必须将学籍从外地转回户籍地。
办理程序: 1、本校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须在5月12日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填写《2018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回户籍区报考考生申请表》,过期不予办理。
2.学校初审上报,对申请回户籍报考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后,于5月16日将申请表汇总,报中招办。